为有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各类自然灾害,提升学校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2019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57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本方案主要适用于突发大风、雷电、暴雨、暴雪、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事故灾难等突发性公共事件。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以师生为本,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扎实做好灾害防御和救灾救助工作,千方百计减少灾害损失,有效维护师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坚持宣传与演练并举、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强化宣传教育、预防控制、预案管理、应急处置、救援保障建设,形成学校主导、部门协调、全员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使学校的灾害预防控制能力、预案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得到有效增强,全体师生应急知识和自救能力明显提升,全体师生财产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全校的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预防和预警机制,指挥和协调宣传教育、应急预案、物资储备、隐患排查、演练开展、灾害抢险等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和保卫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校党政办、保卫处、学生处、宣传部、计划财务处、后勤保障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组成。预案启动实施由组长决定,组长不在岗时,由副组长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处,主任由后勤保障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党政办主任、保卫处处长担任。
工作职责:全面贯彻领导小组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检查和督促防灾减灾救灾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学校防灾减
灾救灾的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开展工作。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保持联系,及时通报学校防灾减灾救灾情况,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指示精神。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制,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职能部门结合学校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重大事项报告、值班值守、学校基础设施、水、电、暖及天然气安全检查等制度,修订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报请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结合每年5 月 12 日的“防灾减灾日”活动,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宣传力度,把防灾减灾安全教育作为学生入学教育和日常健康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重点普及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在校园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站点,通过宣传展板,印制、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师生进行地震、防汛、地质灾害的自护自救知识普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各类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给师生带来的伤害。(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后勤保障处、学生处)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由基建处、后勤保障处、学生处、后勤集团组成隐患排查组,经常性对学生宿舍、校内基础设施设备、桥梁、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消除。每次隐患排查的结果必须有排查小组负责人签字,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如实记入隐患台账,整改措施必须及时有效,整改效果必须明显实在,排查资料必须完善齐全,并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责任部门:基建处、后勤保障处、学生处、后勤集团、各二级学院)
(三)提高学校灾害防御基础能力。由基建处对学校校舍进行抗震性能检查,对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并制定监测加固方案,尽快消除隐患。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对新建、改扩建校舍选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选址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要求。(责任部门:基建处)
(四)着力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预警能力。牢固树立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理念,高度重视减轻灾害风险,转变重救灾轻防灾思想。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立足抗大灾、抢大险,认真做好防范和应对的各项工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地震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切实做好综合协调、气象信息预警(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物资储备(责任部门:后勤集团、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委员会)、避灾场所(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保卫处)等各项准备及善后处理工作。强化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寒暑假期间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保卫处)
(五)成立突发自然灾害处置应急抢险队。队长由后勤集团总务处处长担任,副队长由校卫队长和学工部相关负责人担任。队员由保卫处校卫队员20 人、后勤服务集团干部职工 30 人、学工部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学生骨干 40 人和卫生所医护人员10 人组成。定期组织应急抢险队进行培训和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实战能力。(责任部门:后勤集团、保卫处、学生处、卫生所)
(六)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建立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技能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网络以及现代技术开展生动活泼的防灾减灾救灾教育。根据太乙宫地区多发、易发灾害情况和学校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计划和保障措施。强化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抢险救援、应急保障等应急演练。(责任部门:学生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后勤保障处)
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级划分及应急处置
(一)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根据《陕西省教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分为:
Ⅰ级事件: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Ⅱ级事件: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Ⅲ级事件: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应急处置
Ⅰ级事件发生后,学校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要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救灾指挥部指挥下,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应立即向省委高教工委和省教育厅报告灾情,在当地政府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妥善处置。
Ⅲ级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做好学校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抢救、卫生防疫、应急恢复、生活保障、校园治安、防火消防以及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和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