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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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 将 放 假 的 你 注 意 了
发布时间:2018-01-0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确保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落实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将相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本学院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重点强化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法律常识教育。要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防诈骗,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和邪教活动。通过教育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寒假期间任何学院和个人不得组织介绍学生外出打工,学生不要听信黑中介或一些虚假招工信息,放假后及时返家;学院发现有学生利用寒假外出打工时要及时劝说制止并通知家长。

三、学生离校前,应将个人在寒假里的去向和通讯方式告知辅导员,以便联系。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离、返校,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推迟返校的,应事先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

四、学生离校前整理好个人物品。衣柜、抽屉、箱包上锁。不要在寝室里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旅途中最好结伴而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卫生和防窃防骗。

五、火车订票实行实名制,学生购买半价火车票须持有学生证和乘车优惠卡,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紧张,要提前安排出行计划,做好出行准备。

六、学生在寒假期间要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在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出行旅途中以及家中务必重视社会治安、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火安全。

七、寒假期间正值中国传统节日,要尊重传统文化习俗,孝敬父母,重视家庭团聚;要注意劳逸结合,多参加一些有益身心健康和社会文明的文体活动,切勿参与非法传销、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等违法或有悖社会公德的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八、假期,同学们在休息、调整的同时,不要忘记学业,要及时总结一学期的学习生活,查找不足,制订可行的学习计划,努力提高自己。

九、假期结束后,学生应按时返校上课。3月3日、4日学生返校报到,4日晚上收心晚自习,5日正式上课。各学院辅导员要及时联系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和家长,及时掌握情况。

预祝全体同学旅途顺利!阖家幸福,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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