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正文
学历落户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10-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适用范围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学回国人员。

2、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二、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信息截图。其中,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1)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2)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3)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落户地址所在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咨询电话:太乙宫派出所:029-89699188      西安翻译学院保卫处:029-85891127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西安翻译学院网络信息处